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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心在緣在決定

性嚴法師

 

    我很喜歡《往生論註》上卷末八番問答裡,曇鸞大師所提到「在心、在緣、在決定」的三個詞條。此「三在說」不只可運用在念佛往生的概念上,更可當作自己平常修持的準則。以下將先簡單敘述曇鸞大師的詮釋,接著再說如何用在日常生活上。
 
    就「在心」而言,曇鸞大師的原意是指以『能造之心』的『虛』和『實』來論說念佛可往生的「功效」。所謂造惡的人,是以「虛妄顛倒的心」在造作五逆;而十念念佛的人,若能在聽聞到佛的真實功德後,內心發起「淨信」來稱念佛名,則能在剎傾間照破無明的重昏而往生淨土。
 
   《金剛經》常說:過去心不可得,現在心不可得,未來心不可得。「心」,人人本具,個個不缺,心是一切法的根本,心有真心有妄心。妄心念念生滅,三心不可得,過去的已經過去了,只是一個回憶;現在的也是剎那不住,不可把捉;未來的還沒來,只是一個妄想。真心則在離卻過、現、未,當下一念即是真心的妙用。 
從發心修行的角度看,「在心」則是一個必要條件。例如,如何讓內心發起淨信?如何能讓初發心能夠常保不變?生命要有深度,要有廣度,就不能憑感覺過一生,要「用心」過一生,要「用心」來修持。凡事從『心』下手,心境美事事皆和美,心境惡事事皆阻遏。
 
    二)就「在緣」而言,曇鸞大師是從『所對境』的『妄』與『真』來說明。謂造惡的凡夫,以「煩惱虛妄的眾生」為所緣境來行事,其果報也是虛妄;十念念佛的人則以「無上的信心」,依「阿彌陀如來的真實功德名號」來念佛。 

  「眾生眾生者,如來說非眾生,是名眾生。」眾生是一個五蘊和合的假名,有名而無實,是虛假的。我們一切造作,都是有為之法。有為法即是生滅法,生滅法是因緣法,隨順因緣而生,隨順因緣而滅。所以說若以「煩惱虛妄的眾生」為所緣境來行事,其果報也是虛妄。 

    跳脫以上詮釋,再延伸淺說「在緣」: 緣,有善緣、惡緣、佛緣和法緣;緣,有因緣、次第緣、緣緣、增上緣。緣很重要,要廣結善緣,不要結惡緣,既使是與惡眾生或虛妄眾生也要結善緣,如佛法中強調的「未成佛道先結人緣」。時時讓自己保有善心,自然善緣處處在,善門處處開!
 
    三)就「在決定」而言,曇鸞大師是從『造業時間的緩急』來說明十念念佛可往生淨土的可能性。謂造惡者,在造惡後尚有善、惡、無記等心續起間隔;十念念佛者則是因臨終階段,時間迫切,害怕未知的來生,以無後心、無間心、無相續心的情境,用最為猛利的十念善心來念佛。由於這句名號是真實的,這一實能破萬虛,例如千年的暗室,若有一光明進來,黑暗則同時去除。      佛陀在《法句經》說,你是你自己的主人,自己生命的主宰者。我們要讓自己創造的理由來支持自己做的決定,而非讓理由為自己做決定。一件事情的完成,要花多少心思努力,都由自己決定。自己可以選擇在碰到困難時就退縮,也可以選擇決定將過程中碰到的挑戰作為自己進步的機會。自己有選擇如何解讀每一件事情的權利,自己有權利決定要怎麼面對。

    最後,簡結「在心、在緣、在決定」三個詞條在日常的運用。「在心」,「心」美看事物就美,說出的話也美;「心」醜惡,看人總覺得不順眼,也容易口出穢言。「心」善的人總會看到別人的優點;「心」惡的人看到的都是別人的缺點。心念決定一切,讓我們嘗試著用不同角度去看待事情的每一面,以感恩的心境看待一切。「在緣」,一件事情的好與壞,不完全在於事件的本身,當「緣」具足了,當事人「決定」用什麼心境去面對它,則會有不同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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